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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永利平台 | 2018-09-05 11:34 智慧校园展科技魅力 看高校智能科技“百花齐放”教育部:到2020年建设百个“人工智能+X”专业2018美国研学旅行科技夏令营五位政协委员在记者会上畅谈环保、教育、医疗、精准脱贫等话题2017年全国学生资助惠及近9600万学子大数据+大教育2018“阅读改变中国”年度评选活动启动教育专家、知名校长齐聚西大附中 共探互联网+新课改、新高考12345678通知公告 战略合作任命通知北京育本信息科学研究院教育文化研究中心育科院文2018(1)号育科院各科处、各部门,中国教育文化研究中心全国各分理机构:鉴于中国教育文化研究中心工作需要,经北京育本信息科学研究院党委、机构组织部、人力资源部、中国教育文化研究中心主委会研究,任命余光荣同志为中国教育文化研究中心副秘书长,任命邱菊、龚文学为中国教育文化研究中心秘书处秘书。北京育本信息科学研究院二零一八年二月五日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第三方评价系统区域合作加盟依据国家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转变政府职能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5】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和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教基一【2014】10号的文件精神,2015年7月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设立了“实验工作评价体系研究”课题,委托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程晗博士担任课题组负责人,为了配合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第三方评价工作,以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程晗博士为课题组负责人的课题组注册成立了中立方(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课题组组长程晗担任法人代表兼董事长,课题组副组长、北京科技大学计算机与通讯学院教授阿孜古丽·吾拉木博士担任总裁。并成立了公司下属的中立方(北京)教育评价研究院,由课题组组长程晗兼任院长,副组长阿孜古丽·吾拉木担任常务副院长,特别聘请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继辉博士;北方工业大学建筑与工艺美术学院二级教授、香港和澳门区旗区徽设计者肖红大师;国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研制组核心成员、北京教科院基础教育研究中心数学室主任、数学特级教师,北京市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北京市政协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吴正宪;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实验工作评价体系研究课题组结题会议评审专家、北京市门头沟区育园中学校长李纪洲博士等担任副院长。目前,中立方(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中立方(北京)教育评价研究院是我国唯一开展《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第三方评估最权威的机构,拥有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认定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第三方评价资质认证标准、软件、系统等多项技术和知识产权。拟通过取得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搭建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第三方评价平台和网络系统,在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的大力支持下,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实现第三方教育评价的业务对接,组建“全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第三方评价机构联盟”,并通过地方财政教育经费购买有资质的第三方教育评价优质服务、全国中小学教育大数据综合开发等实现合作共赢的良好局面。区域配置每个省设立3—5个具有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资质认证标准的代理机构,地点原则上设立在每个省的省会城市。中立方(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投资机构签约,在每省设立直属分公司作为牵头单位,协调其他各家代理机构,直接对接各省(市)教育厅(教委)协助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文件精神,并合作有序开展第三方评价的推广工作。省级代理机构工作职责:根据《联盟章程》,各省级代理会员机构,在各自代理的区域内,在中立方(北京)教育评价研究院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国家教育部制定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文件的贯彻落实,尤其是第三方评价业务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对接;负责招募本省级区域各县级代理,并对接县级代理区域教育局(教委)的第三方评价业务;指导所属各县(市、区)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工作。政府支持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文件正式下发后,教育部将召开《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施推进会会议,各省分管义务教育的副厅长及处长将出席会议,教育部分管副部长及司长讲话。由担任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实验工作评价体系研究”课题组组长的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程晗博士与各省对接,开展《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第三方评价实施和推广工作。合作模式教育部拟认定的“全国社会第三方教育评价指导委员会”统一指导下,开展统一的第三方教育评价资质认证。凡是获取《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第三方评价资质的机构,以会员身份参加由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课题组、中立方(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中立方(北京)教育评价研究院发起成立的“全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第三方评价机构联盟”。各联盟成员机构,按照《联盟章程》(详见附件三)规定,遵循打破垄断经营和实现有序竞争相结合的原则,每个省级机构原则上设3—5个省级代理(省级代理费标准详见附件四),均衡分配第三方教育评价资源,按地市划片经营,避免恶意竞争,确保每个有资质的联盟成员具有相对稳定的业务和经济收益。合作流程了解项目背景—熟悉国家及教育部有关政策—达成合作意向—洽谈合作协议—签订合作协议—执行合作协议。联系人:张老师010-6994685318611143886(微信同号)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环科中路17号3B中立方教育科技公司附件:一、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课题委托书二、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结题证书三、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第三方评价资质认证标准(试行)四、全国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第三方评价机构联盟章程(暂略)五、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第三方评价机构合作协议(模板)六、各省级代理费收费标准(试行)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课题组中立方(北京)教育评价研究院中立方(北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细则达标等级评定说明:1.三级指标单项达标程度分达标(A)、不达标(B)两级。2.三级指标单项凡达到A级标准全部要求的为达标(A),有B级所列现象任一条的为该单项不达标(B)。